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仅要让志愿者感受到光荣,更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拓宽他们未来向上发展的空间。
与人为善,善莫大焉。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在明晰志愿者的权责、保护志愿者的权益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张张亲切的笑脸、一声声温暖的问候、一句句耐心的解答、一次次无私的奉献……从社会治理到扶贫帮困,从大型活动到公共服务,从环境保护到抢险救灾,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志愿者。志愿服务的规模和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准。以杭州为例,近年来,杭州志愿服务的规模迅速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日益提升,G20杭州峰会上的“小青荷”“微笑亭”,活跃在街头巷尾的“武林大妈”,流动在西湖景区的“红马甲”,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出现在杭州的景区、社区、街头、车站,对杭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杭城一张“最美名片”。可以说,志愿者精神是让社会产生凝聚力的有机力量,是抵御冷漠风气、抵抗“文明孤岛”的友爱之光。
需要看到,让志愿者精神持续闪光,不能仅靠人们自发的善念和善举,更应该依靠制度保障,这也是此次《条例》修订的重要出发点。目前,志愿服务事业存在活动不够规范、权益保障不够有力、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在浙江,注册志愿者的总人数已经达到1271.3万,依法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让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才能让千万志愿者更有尊严,才能让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志愿服务是公民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也是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形式。志愿者不图物质回报,但他人的认可、社会的归属感却不可或缺。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仅要让志愿者感受到光荣,更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拓宽他们未来向上发展的空间。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保障和激励措施,明确了“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应当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对于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可以享受免费乘车、免费体检等。只有发挥好、涵养好“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人们以服务社会、尽力公益为己任,才能使这份友爱之光照亮周遭,激发整个社会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杭州要全面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更加积极投身到自己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中,把志愿服务活动如“涟漪”般推开来,把友善的接力棒传递到越来越多的人手中。有了制度的保驾护航,我们相信志愿服务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杭州日报评论员 郑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