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等被网信部门认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行为主体将被列入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央视新闻)
神通广大的互联网,发展十分迅猛。目前,我国拥有网民超过8亿、居全球第一,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共享经济、网络文化等繁荣发展,但这一切的基石是网络诚信。然而,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先提价再打折等此类失信行为,侵害了广大网民的隐私,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权益,网络“失信”引发了人们对互联网的不信任,严重影响着互联网行业形象和健康发展。对此,设立网络失信“黑名单”,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付出应有代价,已经形成了网络共识,具备了网民基础。
构建诚信网络需要白靶向发为。网络失信之所以监管难,就在于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有着较大的特殊性,但“特殊”绝不是违法违规的温床,此次,网络失信“黑名单”由网信部门牵头制订,正体现了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干,对互联网领域的诚信建设,交由网信部门具体制订办法,并由其具体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施策,从而使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发挥出刚性约束力。
无论是针对失信的行为类别以及评判标准,新出台的办法都给出了具体的标准,这也体现了“治网管网”正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当制度不再大而泛之,指向更加精准,网络“整治网”越织越密,那么,想打“擦边球”,想钻“空子”,想利用网络这一新生事物,牟取不当之利的行为,便会越来越没有生存之地、藏身之所,正如现实生活中一样,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样,对于网络失信,也要限制其在互联网上的“自由权限”,设置网络失信“黑名单”正是要持续加大治网力度,加大对网络失信行为的威慑力,让每一个网络信息服务使用者和提供者,都在心中有一条红线,都在不见面的网络上呵护自身形象,阳光、公平、透明地共享网络发展所带来的红利。
治网管网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理念正不断深入人心,在此基础上,设立网络失信“黑名单”,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设高效的网络治理法治实施体系,为网络失信行为戴上“紧箍咒”,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空间起到了“前置性”作用,相信,随着网络失信“黑名单”的正式实施,也将为进一步的惩戒提供了“靶向”,进而真正构建治网管网的制度红线,还人们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成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