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鹿城工作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吴谦,拿着温州市红十字会开的认定意见书成功落户,他成为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新政实施以来,第一位持红十字会认定意见书办理政策性落户的志愿者。(浙江日报)
浙江省温州市对志愿者政策性落户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认为,传递出了一种激励好人、弘扬正能量导向。老子《道德经》云:“德者,得也。”在传统社会,那些德高望重的人受人尊重,并且会受到礼遇,成为了官员选拔的重要条件,从而达到“有德者居之”的价值引导;在现代社会,道德高尚者,不能一味地只是付出者、奉献者,更应该是获得者、受惠者。对此,让奉献他人、奉献社会、品德高尚者不仅要到社会的推崇,还要通过各种礼遇政策,让品德者高尚者“德得相通”,激励更多的人崇德向善。
德得相通需要物质奖励。作为一名志愿者,需要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甚至是像报道中的吴谦需要捐献自己的器官,这些付出是实实在在,更多的人因为这些平凡志愿者的奉献而受到了照顾,甚至是拥有了生命。那么,对于这些甘愿付出的品德高尚者,仅仅是颁发“光荣证”“荣誉书”,虽也是一种精神认可,但现实生活中,确也出现过“好人流血又流汗”、“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尴尬事实,那些为了他人、为了社会而奉献出自己的人,因为巨大的付出,而使自己成为了生活中的弱者,若不对他们进行更加有力的扶持和保障,那么,我们所提倡的好人精神就难免沦为空谈。近年来,随着好人卡、道德银行、见义勇为奖金,再加此次的“好人落户”,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好人日常生活的困境,让他们更加有力量、有能力、有动力,去传播正能量、践行真善美。
德得相通重在树立导向。让品德高尚的人获得奖励,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十分好的价值导向。拥有美德的人越多,我们的社会越美好,这是一条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而积极鼓励人们崇德向善,最好的方法就是榜样引领。对于我们身边的品德高尚者,或许,他们在付出时并不想着要回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道德自觉。但对他们这种高尚的行为进行物质奖励,重在传递一个信号。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人向好人学习,以行善为荣、以行善为本,若对这些付出牺牲的好人,在生活上、物质上不关心,那么,就会有人说“风凉话”,觉得“好人太傻”,从而消弱了我们社会的美德基石,使人们在面对他人需要帮助时、社会需要挺身而出时,选择明哲保身,要杜绝这种消极的行为,就一定要大力树立“重奖好人、大奖好人”的导向,让有德者居高们、得实惠。
正如一位哲人所说,“一个公正合理社会,应当是一个德福统一的社会,一个具有伦理权威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善恶因果性有效运行的社会。”出现在浙江的“第一位持红十字会认定意见书办理政策性落户的志愿者”这样的新时代的新事例,让“德得相通”更有含金量,更让我们的社会正能量更加充盈。(李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