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文明办【2016】9号
各区、县(市)文明办,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文明办《关于在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做文明有礼浙江人”活动的通知》(浙文明办【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本地、本系统的各级文明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系统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市文明办《关于在文明单位、窗口单位中开展“当好东道主 喜迎G20”主题活动的通知》(杭文明办【2016】5号)文件精神,把开展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常态管理的有效抓手和申报复评的重要考核内容,充分展现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各系统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总结(3000字以内)请于6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农村处。
联系人:黄宇,85251642,hzwmbnc@sina.com。
杭州市文明办
2016年5月23日